印章印文同一认定的几种“险情”及对策
作者:毕思特科技 来源:毕思特科技 浏览数:1083 发布时间:2018/8/9 9:02:57
印章印文同一认定的几种“险情”及对策
印章印文的同一认定是文件检验中普通的一类检验项目,其检验程序和方法已被熟练掌握利用。随着科技的发展,印章刻制方法不断改进和革新的同时,伪造印章印文的手段也愈加高明,加上印章使用和管理中的特殊因素及漏洞,给我们检验工作增添很大难度,稍有疏忽甚至出错。下面就我们在印章印文同一认定案件中遇到的几种特殊情况谈谈检验体会,与同行商榷。
一、 扫描打印或彩色复印等方式直接伪造印文
案例:海关缉私局在侦察一起走私案中,因某报关公司否认为犯罪嫌疑人做过报关,需对两份报关单中报关专用章印文真伪进行鉴定。在比较检验过程中,我们发现检材与样本印文在文字的相对位置关系及文字笔画缺损等细节特征上均相符合,但若据此出具认定的结论就将隐瞒此案真相。两份报关单中检验印文均表现为部分图文不完整,文字线条有间断,笔画棱角处变圆滑,直观上表现为复印特征,且两者在印文浓淡及文字线条边缘的多余印迹上完全相同。在立体显微镜下观察,两枚检材印文均由红色墨点堆积形成,在笔画边缘及报关单的空白处有散状墨点;对其进行红外线检验,印文墨迹及多余印迹全部吸收红外线,反映为该印文不是使用印油或印泥盖印的。结合印文的直观反映最后确定为复印方式伪造的,侦察结果证实这一结论准确无误。
技术对策:1、严格按照印文同一认定程序和方法比较检验,客观地分析符合点和差异点,尤其在检材与样本无明显差异时,鉴定人员应拓宽思维,考虑是否有可能为高仿真印章或印文,为综合评断奠定基础。
2、从印文直观上的异常入手,仔细研究印文物质成分,是印泥、印油,还是印刷油墨、喷墨打印机的墨水,或者是激光打印机或复印机的墨粉,以进一步确定印文形成方式,这是此类案件检验的关键。
3、对可疑印文物质成分的分析可采取显微检验、紫外荧光检验和红外检验等方法。
二、编码印章受印油影响,盖印形成无编码印文
案例:法院在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中,第二被告某房屋开发公司称未做过担保,要求对合同中公章印文进行鉴定。合同中盖印的公章及名章均为按照公安部要求改进的新一代编码印章,又称数码印章,它与传统印章最大区别是在章面上有13位印章识别编码。大连市在试用期间制作的印章编码在边框上,本案中两枚印文就是此类印章盖印的。但办案单位提供来的样本印文却都没有编码数字。由于我们在实践中掌握这类印章存在编码数字受边框的局限而过小的缺陷,长期使用或蘸取过多印油盖印易填满凹处,看不清数字或完全没有编码,
检验体会:1、文检人员对与鉴定相关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随着编码印章的普遍使用,以后的印章检验案件将以此类印章为主,熟知编码印章特性及不同盖印条件对印文的影响,才会从容应对鉴定中出现的各种特殊情况。
2、收集印文样本以与检材同时期同条件为最好;在遇到可疑检材或样本时,为便于检验和研究,要尽可能提取印章,由鉴定人研究印章材质和章面使用情况,在不同按压力和不同印油条件下反复盖印,以提取到理想的实验样本。
3、检验中坚持一个“细”字。印章刻制趋向精细,仿制印章的手段也日渐高明,鉴定人员切忌马虎草率,机械比对。要牢牢把握每一个细节特征,认真分析评断,客观地做出结论。
三、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特殊情况影响否定结论的准确叙述
案例:经侦支队送检一起某外贸公司业务员涉嫌以私刻公司公章手段进行的合同诈骗案。我们在检验六份合同中盖印的公章印文时,由于发现其与提供的备案公章印文只存在少量细节特征上的差异,即“大同小异”,符合仿制印章的条件,可以确定为伪造,针对办案单位的鉴定要求,出具了“不是该单位公章盖印的”结论。该业务员对此鉴定结论不服,并提供这样一个情况:这枚公章是其私刻的,但没有用于诈骗,而是为了方便业务往来的需要,且此案之前这枚公章已在他办理的公司业务中多次使用,往来款项也进出公司账户。虽然这枚公章没有备案,但该公司应认可它产生的法律效力,因此我们出具的结论过于偏颇。
出于对各种因素的考虑,印章印文否定结论的叙述要谨慎、准确、没有漏洞:
1、切忌针对办案人提出的“是否伪造”、“是否某单位印章盖印”、“是否私刻”或“是否相同”等不准确的鉴定要求直接做出相应的否定结论。
2、不要轻易下“检验印章或印文系伪造” 的结论。除非印章或印文的伪造手段已清楚,如确定检验印章为照相制版等方法仿制、印文系直接打印或复印等异常方式形成,可以出具“伪造”结论。
3、不能出具“检验印文不是某单位公章盖印”的结论。因为一个单位使用的公章往往不只一枚,提供来的样本有时不能保证全面、无遗漏;或者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特殊情况,如本案。
4、建议出具“检验印文与提供的样本不是同一印章盖印”的否定结论。由于结论中只有与送检人提供印文样本的比对结果,对于我们鉴定人来说,这种叙述可以说是万无一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