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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迹检验技术的综合运用

作者:毕思特科技 来源:毕思特科技 浏览数:1881 发布时间:2018/4/16 9: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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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迹检验技术的综合运用

   足迹的形成首先决定于足迹遗留人的个体特征,即人体各部分肌体组织的生理状况(人体的身高、体重、胖瘦、肢体比例、脚部骨骼肌肉组织的形状大小等),人体运步方式,运步时人体各部分组织的习惯动作,及人体各组织对脚部骨骼、肌肉、筋络、皮肤等组织的状态变化、相互间配合关系所产生的作用力;其次,在多数情况下足迹的形成还关系到脚部附着物即鞋袜的具体性状;由此形成了足迹中特征形态人各不同的千变万化现象。在每一个足迹中,都是既反映了人体全身肌体组织的生理特征、体力支配状况、运步方式及习惯动作,又反映了脚掌表面皮肤乳突花纹或脚部所穿鞋袜的具体形状尺寸、制作工艺、花纹种类及在穿用过程中磨损形成的各种特征。

虽然足迹中可供检验鉴定的特征种类数量很多,但我国现有的每种足迹检验技术在特征检验范围上都是各有侧重,这样,在仅采用一种足迹检验技术的情况下,可供检验鉴定的特征数量就会大为减少。一般情况下,若对足迹的长短宽窄、足迹各部分结构边缘的轮廓形状、赤脚足迹脚底面皮肤的乳突纹线,穿袜足迹袜底面的纺织工艺及穿用破旧程度,穿鞋足迹鞋底的原料质地、制作工艺、底面花纹类型及穿用磨损状况等足迹中的固有形态进行检验鉴定,采用形态特征检验技术;若对足迹鞋底磨损特征中反映的脚型结构类型、和脚型结构中各组成部分(骨骼、肌肉、经络、皮肤)的形状、大小、运动变化状况等脚型结构方面的特征进行个别人身鉴定,或直接对鞋底面磨损呈现的脚型结构类型、特征进行个别人身鉴定,则采用鞋底磨损特征检验技术;若对成趟足迹中反映的步幅特征和步态特征,单足迹中反映的落脚、支撑、起脚三个阶段15种特征进行人身性别、年龄、身高、体态、运步方式等个别人体基本要素分析刻划、检验鉴定又必须采用步法特征检验技术;以上举例的仅是目前足迹检验中较常用的三种技术对足迹特征检验范围的划分。

再从检验方法上看,在足迹数量众多的特征中,各种检验技术均需检验且方法一致的只有少部分特征,例如测量足迹的长、宽尺寸;大多数情况下各种检验技术都只采用自己独特的方法针对足迹中几类特征进行检验鉴定,即使针对同一类特征,也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检验鉴定,例如以上所述的三种技术都涉及到磨损特征检验问题,其中形态特征检验技术主要研究鞋底面被磨损后的缺损形状,鞋底磨损特征检验技术主要研究穿鞋人的脚型结构在鞋底形成的磨损面状态,步法特征检验技术主要研究足底着力点的分布状况,虽未直接检验磨损特征,但相互间有一定的联系,甚至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由此可见,在足迹检验中,各种技术应用于足迹特征检验鉴定的范围和方法均有一定的区别和交叉,因此导致所作鉴定结论依据的角度也随之各有侧重,如果只采用一种足迹检验技术根本无法达到对足迹全方位检验鉴定的效果。

此外,足迹中所应形成的各种特征原本该在每一个足迹中有所体现,但实际上由于在犯罪现场造痕体和承痕体均易产生多种干扰因素,致使现场足迹形成后不能全部如实反映应有的特征,这样,通常现场足迹中呈现出特征的检验价值有多种层次,十分有价值的特征有时只有几类甚至一类。

因此,对于一个特征量本不十分多的现场足迹,如果再只重视一种技术检验鉴定,忽视其它技术的应用,或者强调一种技术的可靠性,疏忽其它技术的实用价值,不但会因为对足迹没有全方位检验鉴定而错过许多非常有价值的鉴定依据,而且足迹检验角度单一,不利于对准确性的验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结论的可靠性,甚至会出现条件不足无法鉴定或被特征假象迷惑造成鉴定错误等一系列后患,使现场足迹在侦查破案中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鉴于以上种种情况,我们何不集各足迹检验技术为一体,占之优势,取其精华,对现场足迹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检验鉴定呢?于是,在足迹检验鉴定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多种技术综合运用、特征异同相互映证的方法,我们体会到这样做确是提高足迹利用率、加强足迹鉴定准确率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其效果在于:1、通过对现场足迹检验可以综合分析刻划犯罪分子身高体态、运步习惯、性别年龄、脚型结构及所穿鞋袜质地品种,充分发挥现场足迹的作用,为破案系统全面地提供侦查方向。2、通过对足迹特征的异同进行全方位比对、多角度映证,增加足迹鉴定结论的准确率。3、通过足迹检验不仅可以认定犯罪分子作案所穿鞋,而且可以认定其非作案所穿鞋,并认定犯罪分子个体人身,充分体现现场足迹的证据价值。

某村解某在晚自习后回家途中被强奸,现场提取罪犯遗留的足迹1个。该足迹为左脚后跟部位所留,长8.1cm,宽8cm,块状花纹;偏外落脚并伴有磕痕,跟后外侧部位磨损严重;跟中心着力点位置明确,支撑压力面呈现圆球形(略有变形);跟骨磨损面呈类圆形,有轻重层次反映;跟内侧中间部位的块状花纹后侧似有微小缺损1处。对该足迹出现的以上特征采取三种技术穿插并用的方法进行检验鉴定,根据检验结果对犯罪分子进行分析刻划。根据鞋跟的长宽,跟骨着力点位置和受力强度,鞋跟磨损面的轻重层次,估算出留痕鞋的大约长度及犯罪分子的身高;观察落脚的具体部位,磕痕特征的形状大小,结合跟骨着力点和磨损面的形状、位置,分析犯罪分子的行走姿势;又从跟骨着力点的位置及支撑压力面的形状、部位,磨损面的深浅层次,落脚力量的轻重和磕痕的形状、位置,分析犯罪分子体态、年龄;该犯罪分子身高约为1.72m,年龄30岁左右,体态中等,行走姿势正常,稍有后倾。根据分析意见进行侦查,发现何某有重大嫌疑,将其穿用的鞋提取检验。提取的左脚鞋后跟长8.1cm,宽8cm,块状花纹,跟后外侧磨损严重,跟中心磨损面呈现类圆形,并有深浅层次出现,内侧中间部位块状花纹后侧有微小缺损1处。又令其穿鞋行走,观察其左脚足迹后跟,为偏外落脚并伴有磕痕,磕痕形状部位长宽深浅均与现场足迹相同;跟中心着力点支撑压力面呈现圆球形(略有变形),着力点位置和受力强度亦均与现场足迹相同。检验比对结果,我们认为两者形态特征、磨损特征、步法特征均相一致,由此作出同一认定鉴定结论。

某村潘某被杀,现场遗留犯罪分子足迹4个,其中1个为左脚鞋所留,3个为右脚鞋所留。足迹为皮鞋底印痕,全长均为27.5cm,掌宽均为10.5cm。足迹形态特征有:前掌中心呈波浪形花纹,周围全封闭宽边,后跟中部横向二杠凹槽贯通,剩余部分呈光面;前掌磨损严重部位波浪纹逐渐变粗,后跟前缘两角磨损现圆弧状。步法特征有:偏外落脚,偏内起脚,跟后缘偏外侧有较重踏痕,掌外缘有虚边;支撑压痕压力面形状为,前掌压呈斜条状喇叭口并向足弓延伸,后跟压呈不规则椭圆形与后跟偏外侧后边缘相连,拇趾压呈椭圆形,趾尖部位向小趾方向倾斜;压力面受力强度,后跟大于前掌,外侧大于内侧。鞋底磨损特征有:掌前缘偏内侧起脚部位、跟后缘偏外侧落脚部位磨损状态均呈月芽形,磨损程度落脚大于起脚,趾骨、跖骨、跟骨作用于鞋底形成的磨损面轮廓清淅,脚型结构骨骼凹凸关系层次较分明。综合足迹中出现的各种特征分析,该犯罪分子为男性,身高约1.68m,年龄50岁左右,体态中等偏瘦。根据提供的方向经侦查发现,周某极有嫌疑,令其行走足迹制模,并将其所穿用的皮鞋提取。经检验比对,现场足迹与周五涛的足迹两者全长、掌宽、基本形状及鞋底花纹均相同,磨损部位及磨损面形状基本相同,磨损程度后者略大于前者,若仅根据以上特征鉴定,结论为种类相同,缺乏同一认定依据。再仔细观察起落脚部位,为偏外落脚偏内起,并伴有踏痕和虚边,起落脚部位鞋底呈月芽形磨损,磨损程度落脚部位大于起脚部位;支撑压痕前掌压力面形状呈斜条状喇叭口并向足弓延伸,后跟压力面形状呈不规则椭圆形与后跟偏外侧后边缘相连,拇趾压呈椭圆形且趾尖部位向小趾方向倾斜;整体观察,压力面受力强度,后跟大于前掌,外侧大于内侧;趾骨、跖骨、跟骨作用于鞋底形成的磨损面轮廓较清淅,并呈现出凹凸不平的脚型结构特征作用于鞋底面形成的磨损层次,特别是拇趾骨、小趾骨、第五跖骨的磨损位置、形状及倾斜方向,与现场足迹可达到完全一致的程度。经用三种检验技术分别检验,交叉复核,综合比对,相互映证,对足迹中所有特征的检验结果均为同一,大胆作出同一认定结论。

在刑事案件日益复杂化的今天,充分发挥现场足迹的作用,提高现场足迹的利用率,增强现场足迹鉴定的准确性,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努力精通我国现有的各种足迹检验技术,采取分别应用和综合验证相结合的方法,精心观察,仔细推敲,使现场中出现的每一个足迹,足迹中存在的每一个特征在破案中都充分体现出其应有的证据价值,这是我们在足迹检验鉴定中应持有的态度和应采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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